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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传销“画皮”如何剥掉?

 2016-12-20 16:30      人物故事

   

近日,贵州省铜仁市警方破获了一起“会员”涉及中国、日本等海内外地区的特大网络微商传销案,涉及人员5.67万人,涉及金额12.78亿元。

该案也在一个侧面反映出,微商,已经成为了传销的一座隐蔽堡垒。不法分子究竟利用了怎样的手段和心理暗示,建立一个如此庞大的传销网络呢?

今年3月,铜仁市思南县警方接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案件线索称:一位微信名 “红玫瑰”的女性,在朋友圈时常发布“妇宝宁”产品治疗功效及其团队聚会的小视频和宣传图片,可能涉嫌传销犯罪。

“整齐划一”的口号,迅速引起了警方的警觉。而此后他们又发现了红玫瑰大量的炫富朋友圈发言。视频里,白花花的人民币点着过瘾,也许会引得不明真相的人跟着眼馋发蒙。而对于熟悉传销骗局的执法人员来说,他们已经闻到了足够浓烈的传销味道。

铜仁市思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王守明:传销的特点,首先他肯定要炫富,吸引大家进入这样一个团伙,通过炫富的视频告诉其他人,我们做的这些事儿,有赚头。

在这个传销组织中,只要支付最低4030元的入会费用,便可以得到一个网站地址和会员账号。账号内会有与入会费用等额的虚拟货币,而产品则是从网站下单后,通过物流发货,送到购买人的手中。在互联网上新加入的传销人员甚至不需要和传销组织接触,只需要手机就可以完成发展下线打款的流程。

铜仁市公安局局长张涛:利用网络微信进行犯罪,他的隐蔽性,反侦查的能力非常强,所以我们在侦破过程当中肯定难度比较大,但是利用互联网来犯罪,都有痕迹。

经过深入侦查,警方发现,该非法传销组织以销售虚假“妇宝宁”产品为幌子,通过会员管理平台大肆从事非法网络传销活动,“会员”账号登陆IP地址涉及中国大陆31个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地区,甚至还包括亚太、日本。他们经常以微信建群、家庭聚会方式,进行上课、个人成绩展示等活动,一个疯狂生长的传销网络浮出水面。

铜仁市思南县公安局经侦支队侦查员刘烨德:侦查是从三月份开始的,那个时候他们才有几万的会员,4、5万的样子,后来到6、7月份的样子,就已经发展到了20多万的会员了。

如此看来,微商传销与传统传销相比,变化的是,新技术平台缩短了发展下线的时间。而不变的是,不法分子有效利用了人们不劳而获的贪欲。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公安局经侦支队王永强告诉记者,朋友圈里炫的那些人民币豪车别墅都是有得,只不过他们曾经属于那些高层的不法分子,而非底层下线:“我们在对为首的这几个传销组织头目抓捕以后,就发现这几个头目名下或者随身动辄携带的都是几百上千万的现金资产,从底层获取大量的非法资金以后,用于满足个人的私欲,大肆挥霍,用于购买豪车、别墅,甚至境外旅游等等,过着奢靡的生活。”

微商传销“画皮”如何剥掉

中国传媒大学法律系副主任郑宁介绍,辨别是否为传销行为,可以看其是否具备传销的行为特征:一看是否需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看是否分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看是否根据下线获利,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计提报酬或者返利。”郑宁说。

据中国消费网介绍,当前网络传销主要有五种表现形式:

“电子商务”式。不法分子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并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免费获利”式。社会上出现不少“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传销行为,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起不少人的兴趣,最终上当受骗。

“网上创业”式。打着“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的宣传旗号。一些网络传销分子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网络博弈”式。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业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爱心互助”式。某些网站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进行网络传销。

事实上,微信等社交平台作为微传销的产生工具,对微传销有着自我审核和自我控制责任。社交平台应该加大参与技术开发的力度,对传销行为进行24小时网络巡查,对微传销的各个传播路径开启彻底清查和整顿、执行实名制管理。在传销模式被媒体不断曝光的今天,社交信任已然崩坏,创造健康的“朋友圈”环境,还需要平台方承担更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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