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南北岛8天纯净游(新航)
- 产品编号: 12392
- 产品规格:
- 产品评分:5分
商品价格: 暂无标价
线路特色 | |||||
|
行程安排 | ||||||||||||||||||||||||||||||||||
第一天 深圳 新加坡 基督城
第二天 基督城
第三天 基督城 箭镇 皇后镇
第四天 皇后镇 奥克兰
第五天 奥克兰
第六天 奥克兰 罗托鲁瓦
第七天 罗托鲁瓦 奥克兰
第八天 奥克兰 新加坡 香港
|
费用说明 | |
成人价格: 15,080元 / 人 | 2-12岁不占床儿童价格: 14,680元 / 人 |
单间差: 450元 /晚 |
费用包含: |
团费已含:
01) 导游服务费
02) 行程内当地酒店标准双人间
03) 行程内所列餐食(早餐为西式自助餐或精美早餐餐盒、午晚餐为中餐-午餐:5菜1汤-晚餐:6菜1汤),部分自助餐及飞机餐除外
04) 豪华旅游空调车。
05) 行程内列明参观景点的第一大门票。
06) 我社专业领队或领队兼导游。
07) 新西兰ADS签证费(团队旅游签证)
08) 团队旅游签证的送关口岸名单费用
09) 经济客位的国际国内机票及机场税、燃油附加费。
10) 旅行社责任保险。
|
费用不含: |
团费不含:(请认真阅读,一经报名,则表示客人理解并同意执行以下条款)
01) 私人性质的消费(如交通费,洗衣,电话,酒水,购物等)。
02) 香港机场返回深圳的交通。
03) 因罢工、台风、交通延误等一切不可抗拒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04) 境外旅游意外保险建议客人自行购买(敬请留意所买保险是否在国外适用,并保管好相关保单及认真阅读条款。)如有需要也可与相关销售人员咨询!
05) 按照国际惯例,转机及候机的用餐自理
06) 航空公司的机票及燃油附加费临时加价以及境外大型会议或比赛或澳纽当地旅游旺季之类引起的酒店的临时加价及汇率升幅(以报名付款时会作出升幅声明,并以签定合同为准)
07) 行李超重
08) 公务活动的安排及其产生的超公里费和超工时费
09) 如遇澳洲领事馆拒签费(拒签将收取领馆工本费及旅行社代送签证服务费950元/人)
10) 有拒签者,机票款将按航空公司相关规定退款,其他产生费用以实际发生金额收取。
以上费用说明,将作补充条款与正式旅游合同一并使用!
|
预订须知 | |
备注:
1、以上行程为报名参考所用,会因交通及地接社安排等原因调整行程顺序,确认行程及航班以出团通知为准,敬请注意;
2、澳新游览车由一位司机驾驶,为保证游客安全,当地交通管理局有规定:司机每日开车时间不能超过9小时(车上配备行车记录监控系统),因此要求司机额外加班都有可能遭到拒绝,敬请谅解;
3、 澳新酒店没有挂星制度,行程中所列的星级标准为澳洲当地行业参考标准。酒店多安排在市区,如遇当地旅游旺季、体育赛事、艺术节、国际会议和展览会期间,行程中的酒店将有可能被安排在市郊,请理解和包涵;
4、75周岁以上(含75岁)的客人需要办国际健康证或做前往广州指定医院体检及购买指定保险方可申请签证;
5、全国各地客人均可报名。凡获得澳新ADS团签,出团前,须缴付保证金每人人民币伍万元或以上,返国后凭护照及收据原件即归还,退款请提前电话预约通知。
|
安全须知 | |
温馨提示 | |
澳洲旅游温馨小提示
语言:澳洲新西兰的官方语言为英语,各大商场和酒店都有通晓各国语言的服务人员。
气候:澳洲新西兰地处南半球,四季与北半球相反:
春季:9-11月 气温:9-11度 夏天:12-2月 气温:14-25度
秋季:3-5月 气温:11-20度 冬天:6-8月 气温:6-14度
货币:澳洲以澳币,新西兰以新西兰元为流通货币,客人可以在各大国际机场,银行等办理兑换外币和旅行支票业务,方便快捷。
酒店住宿:澳洲新西兰的酒店内的自来水可以直接饮用,亦同时配有电热水壶。但是酒店不设有一次性的牙刷,拖鞋等,请客人自备。
时差:澳洲东岸比中国快两个小时整,新西兰则比中国快四个小时整。如果是澳洲和新西兰的夏令时时期则需要再增加一个小时(夏令时由每年的10月至次年的4月)
衣着:澳洲和新西兰各地着装随意,客人再准备着装的时候请根据出发时的气候和自身身体条件调整所带服装,最好以轻便着装为主,减轻旅途的负担。
防晒:澳洲、新西兰阳光明媚,而且环境比较空旷,所以阳光直接照射到皮肤的机会也比较多,特别是在户外进行活动的时候一定要做好保护措施,例如戴帽子,穿长袖带领的衣服,使用SPF15或以上的防晒油,如参加户外水上运动,则请使用防水的防晒油。
电压:澳洲及新西兰所使用的电压为240伏特,电源插头为三脚扁插,建议客人自备转换插头
|
本人已完整领取合同附件2《旅游行程单》,已认真阅读其中线路特色、行程安排、日期、费用说明、预订须知、安全须知、温馨提示,理解并认可其全部内容。 | |
旅游者(代表人签字): | 年 月 日 |
经办人: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