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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网络传销的五张“画皮”

 2016-08-05 00:00      人物故事

   

“108天买奔驰、6个月买房、一年开劳斯莱斯,只要用微信发发广告、加加好友,梦想就能成真”、“入门费只需60元,年收益可高达23倍”、“成为我们的会员,轻松实现在家创业”……真的有这种好事吗?市工商局网络市场监管科工作人员表示:“并没有,这些都是网络传销,是违法行为。”

“但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的虚拟性、隐蔽性、跨地域性等特点使其更为隐蔽,下线发展更为迅速,受骗群众更为众多。”该工作人员表示。那么作为消费者,应该如何辨别网络传销呢?工作人员为记者列举了几种常见形式:

一是“电子商务”。首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打出电子商务的旗号,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二是“免费获利”。宣传“免费获利”、“增值消费”、“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增值”、“循环消费”等,实际是诱骗人们参加传销活动。

三是“网上创业”。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四是“网络博弈”。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行为,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五是“爱心互助”。打着“关爱他人健康”的幌子,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进行网络传销。

工作人员同时提醒,消费者在上网过程中要保持清醒,认清危害,远离上述违法活动,如果不幸被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一定要第一时间到工商部门或公安部门进行举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工商机关举报电话是12315,公安机关举报电话是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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